老师您好,我们劳务公司每次收到甲方拨付进度款,然后支付民工工资,都是先计算个税,按照税后工资发放。然后下月15日之前进行个税申报,这个时候个税申报缴纳和我们实际代扣工人的有差额,该如何处理呢?
我发放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00
贷:银行存款9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00
申报后实际个税110元缴纳,补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0
多交了就做相反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如果最终在税务局公司多交了个税,对公司不影响嘛,只是第二年需要民工在个税APP上汇算清缴嘛?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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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8 | 提问时间:2023 06/28 15:07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2023 06/28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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