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第1季度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已知该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已认证:提供服务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1)购进5台小型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40万元、增值税为6.4万元。
(2)租入一处底层商铺作为营业部,租金总额为10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5万元。
(3)办理公司业务,收取服务费(不含税)30万元,收取其他收入(不含税)25万元。
(4)提供劳动服务,取得主要业务收入(不含税)10000万元
(3)该公司第1季度的增值税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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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3 06/25 10:50
你好,该公司第1季度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0万+25万)*6%+10000万*6%—6.4万—5万
2023 06/2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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