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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销售商品属于主营业务,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在确认收入时结转成本,该公司2022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12022年12月3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B商品100件,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000元,总成本为80000元,规定10天内可以无条件退货,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全部价款;客户已取得B商品的控制权。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估计退货率为5%。2023年1月5日,购货方退回B商品4件,其余商品未退货,甲公司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价款4000元,增值税520元。甲公司预计不会发生退货损失。②甲公司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数为300000元,期未数为400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期末均为0。计算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及可能退货的金额并编制会计分录;计算甲公司确认收入部分的成本及可能退货部分的成本并编制会计分录;计算甲公司未退货部分的收入并编制退回货款的会计分录;计算甲公司未退货部分的成本及退回商品的成本并编制分录;计算甲公司2022年所得税费用并编制分录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6/24 19:34
向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同学,题目较长,请稍等
2023 06/24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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