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自行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 300 元 /辆。本年
11 月留抵税额为 4000 元。本年 12 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 1000 辆自行车,该批自行车全部发出,百货大楼当月在双方约定的
期限内付清货后,厂家给予了不含税价格 8%的现金折扣。该批自行车在发出时,其控制权由
甲自行车厂转移给当地百货大楼。
(2)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 500 辆自行车 (款项未收),并支付运输单位运费 9810 元 (含税),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 9000 元、增值税额 810 元。该批自行车已经发出,且在发发出时,其控制权由甲自行车厂转移给外地特约经销点。
(3)销售本厂自用 8 年的小轿车一辆,该固定资产原价 200000 元,累计计提折旧 50000
购一 元,现对外售价 120000 元 (含税),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自行车厂同时承担
美元 销售小轿车运费 1090 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 1000 元、增值税额 90 元。
(4)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 50000 元,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 60000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6/21 09:02
同学你好
问题不完整
2023 06/2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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