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1 月份销售自己生产的粮食白酒15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颍100万元,另外向购买方收取优质费33.9万元。已知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10.5元/500克,增值税税率13%。
(1)该清厂11月份应纳消费税为多少?
(2)该酒厂11月份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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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5 | 提问时间:2023 06/20 10:56
你好
(1)该清厂11月份应纳消费税=(100万+33.9万/1.13)*20%+15*2000*0.5
(2)该酒厂11月份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万+33.9万/1.13)*13%
2023 06/2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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