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0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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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6/15 17:16
你好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
2023 06/1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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