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鞭炮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委托A厂加工鞭炮,收回时被代收代缴消费税400元,委托B厂加工鞭炮,收回时被代收代缴消费税500元,该厂将上述两种鞭炮收回后继续加工成鞭炮出售,当月销售额为10000元。甲鞭炮厂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收回鞭炮已纳消费税税款270元,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收回鞭炮已纳消费税税款330元。本月领用的委托加工鞭炮全部用于继续生产鞭炮。已知鞭炮的消费税税率为15%。要求:计算该鞭炮厂5月份应纳的消费税。4.黄河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份将其生产的5箱黄河牌卷烟销售给A卷烟批发商,不含税售价为15000元/箱。当月,A卷烟批发商将其全部销售给B批发商,不含税售价为18000元/箱,B批发商将其中的3箱销售给卷烟零售商,不含税售价为20000元/箱。要求:请分析上述业务中的消费税纳税人,并计算其12月应纳的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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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6/11 20:03
你好:
根据委托加工的鞭炮收回已纳消费税继续生产的,其已纳税款准予从连续生产应缴纳的消费中扣除
2023 06/11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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