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B表述不够严谨呀,还有不足1000股的情况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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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05 | 提问时间:2023 06/10 13:24
您好,他这个表述按公司法规定上写,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以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023 06/10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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