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4s店销售汽车给客户,车价及购置税、上户,保险等全部包含在合同总金额里,按合同总金额收款,备注代收代付项目购置税、上户,保险;然后我司销售出去的车辆统一由第三方公司办理上户,我司每月对公一笔付款给上户方,上户方开票是开的客户名字,我司拿到发票后做的代收代付。现第三方想将所有车辆上户发票开成发票抬头为我司的名字,不开客户的,他们说他们现在是全电发票,有风险(发票流、资金流对不上)。但我司想做代收代付,这个怎么处理好呢
如果我们写个代付款说明给上户那边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6/05 17:04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哦
2023 06/0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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