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法人,不是股东,2022年向公司累计借款40万元,年底未归还,有什么税收风险?依据的是哪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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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3 06/01 06:10
您好,如果用这钱买了个人财产要交个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了上述情形,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因工作需要从财务部门借取的各种备用金,即便是年度终了没有归还或报销,也不属于个人所得,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
(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
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了上述情形,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因工作需要从财务部门借取的各种备用金,即便是年度终了没有归还或报销,也不属于个人所得,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 06/0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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