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开票方开给收票方一份红字发票,该红字发票是开票方自己开了红字信息表然后直接开的负数发票(原先蓝字发票已经被收票方抵扣,原本应该由收票方开出红字信息表之后开票方再根据这份信息表开红字发票),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收票方说他们的进项没法转出,意思得开票方撤销掉原先开的信息表和负数发票,但是现在已经5月份,还有办法处理吗?谢谢老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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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5/10 22:42
您好,可以撤销。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您先试着操作,如果不清楚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税务局。去大厅办理。
2023 05/10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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