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比如张三,在两个单位任职董事,可以在两个单位,单独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然后不并入综合所得
在A公司发放3万,计算公式(30000➗12)✖️0.03等于900元个税
然后在B公司,也这样发放一笔:
在B公司发放3万,计算公式(30000➗12)✖️0.03等于900元个税
这样可以吗,会不会不合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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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3 05/09 07:48
你好不可以的
年终奖就一次
2023 05/09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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