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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券的,不得抵消。这句话可以解释一下吗,举个例子说一下这关系
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3 05/06 20:36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债务人的债券 这里是债权吧 举个例子,甲破产了,债务人乙欠甲100万,然后甲找了一个丙,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甲欠了丙100万,乙对丙说,你把对甲的债权卖给我,比如30万,因为破产分到的钱一般很少,所以丙也愿意卖的,然后乙就说,我欠了甲100万,甲欠了我100万,咱们互相抵消,那肯定是不可以的,乙还甲是真金白银100万(通过这波操作,只花了30万),甲给丙按比例可能就10万,现在抵了100万,那不是对其他债权人不公平,所以不可以抵消。
2023 05/06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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