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老总名下有两个公司A和B,公司B刚成立,个税申报只有老总一个人0申报,公司A的员工为了帮B公司拓展业务,发生的聚餐费用开的发票是B公司的,我是计入到B公司的福利费是不?对应的现金流量是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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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3 05/03 16:03
不对,如果是单位职工的才可以
不是单位职工在做招待费里面。
2023 05/0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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