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发出材料,并支付加工费发出材料的成本为8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为15,000,千元由委托加工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为5000元,月末材料加工完成后收回验收入库将用于直接对外销售。8万元为什么不计入存货期末余额项目?其它两个金额要计入存货期末余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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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3 04/23 00:23
你好!
请问您的**目及答案是什么呢?
正常计入该加工商品的金额有发出材料+加工费,对于直接销售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要计入该商品的成本
2023 04/23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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