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与公司签合同,但只是劳动局出的,通用合同,发生工伤,工伤手术治疗,恢复期内原本12000的月固定工资,只给3000/月,然后公司说,3000是基本工资,然后2000是岗位工资,5000是职务津贴,2000是技工补贴,他说没上班,就只能拿基本工资3000,这样就合法可以只给3000?就行?
”3000是基本工资,然后2000是岗位工资,5000是职务津贴,2000是技工补贴“ 这些薪酬结构,什么情况下才用这些的每一项去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4/22 10:10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23 04/22 10:3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