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委托其他公司将A材料加工成B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4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加工费60000元,增值税税率13%,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000元,银行存款付清,运杂费2000元,增值税税率9%,现金支付。加工完成后形成B材料收回,其计划成本总额为475000元。假设:(1)委托加工完成收回材料用于连续生产;(2)委托加工完成收回材料用于直接出售,请分别对以上两种情况编制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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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23 04/17 19:42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3 04/17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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