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 (1)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100箱,取得销售额320万元(不含税,下同)。 ‏ (2)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250箱,销售额90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60%的货款,实际收到30%。 ‏ (3)甲厂提供烟叶委托乙卷烟厂加工一批烟丝,烟叶成本125万元;乙厂收取加工费25万元、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费用5万元,烟丝当月完工并交付甲厂。 ‏ (4)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20%进行销售,取得销售额58万元。 ‏ (5)从丙卷烟厂购入一批烟丝,甲厂用120箱A牌卷烟抵偿货款,双方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 其他相关资料:A牌卷烟为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56%,150元/箱,烟丝消费税税率30%。 ‏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甲卷烟厂销售A牌卷烟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 A. 333.03 B. 383.80 C. 485.35 D. 688.45
84785044 | 提问时间:2023 04/17 09:46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甲卷烟厂销售A牌卷烟应缴纳消费税(320+900*60%)*56%+(100+250*60%)*150/10000=485.35万元 答案是C
2023 04/17 09:49
3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