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人经协商,订立如下出资协议:
1、甲提供货币出资人民币30万元(其中15万元是甲从A银行货款取得);
2、乙用一问价值50万元的房屋出资(该房屋此前已向B银行做了抵押):
3、丙用其学握的客户名单作价10万元出资。如果该
客户名单对公司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丙保证用10万元货
币代替出资。
4、丁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
请分析:本案中,
甲、乙、丙、丁的出资是否合法?
详细说明理由。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4/10 21:19
同学您好:
甲不能用银行贷款额15万出资
乙不得用抵押资产出资
丙不能用名单出资
丁不能用劳务出资
2023 04/10 21:3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