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为70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6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人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画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会计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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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4/09 20:30
你好同学,稍等回复你
2023 04/09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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