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按照合同金额已全部预缴,项目现场完工但发票还没开完,我们财务让我先核销,之后需要开票时再重新开报验单我想请教:
1,再开时还需要再缴税吗?
2,以后再开跨区域涉税报验时是填合同总金额吗?还是填开票金额?
3,如果项目结算金额出现扣减,不修改原合同情况下,那么我再次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时是按照原合同金额填报还是按照扣减后的金额填报?
谢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4/06 10:52
同学你好
再开的时候预缴的可以抵减呀
2.开票金额
3.按合同金额
2023 04/06 10:5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