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具体有哪些???哪些可以税前扣除 税法计提折旧摊销和会计上计提有哪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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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7 | 提问时间:2023 03/26 00:19
同学你好,以下项目等
1、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2、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计提的工会经费未实际拨缴的,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总额2点5百分号的部分,不得在当期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0百分号部分未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百分号的,调增发生额的40千分号;发生额的60百分号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号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确定:首先计算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千分号的数额和实际发生额的60百分号的数额,然后以这两个数作比较,依孰低数确定扣除限额。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数等于实际发生数减去孰低数;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直接向受赠单位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列支的个人商业保险,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超标准列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上一般是按照平均年限法集体折旧和摊销的,而会计上有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加速折旧的方法,所以汇算清缴时要超过税法计提的折旧要纳税调增。
2023 03/26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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