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企业生产主要耗用一种原材料A,该材料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A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千克10元,2019年6月1日,该“原材料”账户余额4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借方余额5200元。甲公司6月份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1)5日,从乙公司购入A材料5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4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850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付清,材料尚未到达。(2)10日,从乙公司购入的A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80千克,经查明,短缺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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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3/24 19:07
那么,甲公司应如何处理?
2023 03/24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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