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2021年8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431万元。
(2)出租餐饮设备取得含增值税收入29万元,出租房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5.5万元。
(3)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1万元。
(4)发生员工出差火车票、飞机票(注明员工身份信息)支出合计10万元。
(5)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万元。
(6)购进卫生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
(7)从农业合作社购进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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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3/23 15:56
你说的这些状况,看起来有挺多的。首先,甲公司主要提供的是餐饮、住宿服务,取得的含增值税收入为1431万元,对吗?
2023 03/2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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