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委托方(除个人外)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话,还需要再次缴纳消费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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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52 | 提问时间:2023 03/16 10:56
您好!根据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交纳的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
2023 03/16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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