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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合同结算,应付职工薪酬,为什么不属于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负债呢?麻烦专业老师分别解答,谢谢。
84784954 | 提问时间:2023 03/13 22:20
墨轩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亲爱的同学,您好: 因为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金融工具包含三类,分别是: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比如说:债权投资、应收账款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比如说: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融资产,比如说: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但是您说的这几个均未在金融资产准则中出现,他们适用的准则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适用的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合同资产、应收退货成本,适用的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3.预收账款,适用的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等 所以您说的上述几个科目是不通过新金融工具准则核算的,因此不属于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 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2023 03/13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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