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这句话不理解 可以举一个例子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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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9 | 提问时间:2023 03/13 16:58
你好!比如你委托人家加工一批首饰,对方的计税价格200元,如果你低于200元出售,可以不用交消费税
如果300元,就只要按差额100交消费税
2023 03/1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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