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月,为中国境内乙公司提供咨询取得税前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
(3) 4月,出版小说一部,取得中国境内丙出版社支付的税前稿酬收入30000元。
(4) 8月,取得中国境内丁公司支付的税前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0元。
张某本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共计50000元。甲公司、乙公司、丙出版社、丁公司已经为张某预缴(代扣代缴)了 个人所得税共计3000元。
计算预缴的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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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3/06 13:10
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40000+30000+20000)-50000=400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张某的情况,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500元,则应缴纳的税额为:40000×20%-3500=6800元。
拓展知识: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2019年,中国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个税改革,将适用6%至20%的税率,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2023 03/0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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