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个房产,6月出租出去了,1-5从价,6-12从租,
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个规定,出租的房产,是在交付出租之次月起缴纳,不矛盾么?不理解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3 03/03 21:35
他们给出的解释
是
本月底交付
次月收租开始,不是当月交付当月收租
看这个例子
一般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本题5月1日已经开始收租了,那么必然至少在4月底之前就会交付,不会在5月1日才交付,
当天才交房,当天就收租,现实中一般都会提前至少一天交付
2023 03/03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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