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公司上个月向银行借款,本月开始归还利息,那是不是要在上月计提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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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3/03 11:44
老师好,根据会计准则,借款是一种长期负债,债权人向债务人支付利息的行为。所以,当公司上个月向银行借款,本月开始归还利息时,就需要在上月计提利息。换句话说,公司在上月向银行借款时,就要预先把本月未付的利息计提出来,即在上月就把利息计提到贷方,成本费用下,即利息费用,用来做上月应付利息支出;在本月,实际支付的利息,就用现金付给债权人,从现金流量表上可以看出本月现金流出。
举例说明:若某公司于2019年12月向银行借贷100000元,年利率为6%,则该公司在2020年1月初需要归还利息6000元,那么,在2019年12月应将6000元利息计提到贷方,成本费用下,即利息费用,用来做2019年应付利息支出,而2020年1月实际支付的6000元利息,就用现金付给债权人,从现金流量表上可以看出2020年1月现金流出6000元。
2023 03/0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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