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从烟农处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款为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从烟农处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款为100万元;(2)将库存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委托乙厂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已知该卷烟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00万元,乙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10万元。(3)领用收回的全部烟丝继续加工生产卷烟300箱;(4)当月卷烟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已知,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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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3/02 13:27
2020年11月,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经济业务包括:(1)从烟农处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款为100万元;(2)将库存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委托乙厂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3)领用收回的全部烟丝继续加工生产卷烟300箱;(4)当月卷烟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150。由此可知,某卷烟厂11月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00万元+10万元)×17% +(10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17%+300箱×150=183.5万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它是按照税收对象所增加的价值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即按照货物或者劳务的销售价格的17%收取税款。
2023 03/0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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