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员工分别在11月和12月公积金各多扣10元,公积金单位承担的部分也是在11月和12月各多承担10元,在22年5月发现,这样的话,账怎么做,用不用把21年调账调报表,还是在22年调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3560
贷:应付职工薪酬3560
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3560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355.64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191
其他应付款-法人3013.36。
计提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公积金191
贷: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191
其中公积金一直是计提,公司不是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3/02 12:59
公积金是指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金额,它的实际扣减和发放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法律进行管理,由企业代发到社会保障基金中。而公司的计提工资就是要把企业发放的工资分两部分进行计提,一部分是用来作为职工的薪酬,另一部分将用来支付工资对应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这是税法规定必须遵守的要求,不能按照原来21年11月和12月的方式继续进行,所以应该以22年5月份为界限,把21年11月和12月的情况调整一下,把多发的部分补回来,正确处理职工薪酬和社保公积金等相关支出事项。
拓展知识:有关公积金的政策,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即企业缴纳部分和职工缴纳部分。根据《公积金条例》的规定,职工每月应该缴纳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企业也要缴纳相同比例的金额。企业发放的薪酬未缴纳公积金的部分要缴纳给社会保险基金,以保证职工的公积金收入得到妥善处理。
2023 03/02 13:0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