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自用的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哪些?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2/27 15:48
山东企业自用的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
1、按照国家规定认定应税的商品,具体包括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汽车及其零部件、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原材料。
2、销售给自己使用的机动车、汽车及其零部件,机械设备及其配件,及其他应税商品。
3、从境外进口的商品,无论是否经过加工制造,均应税。
4、生产企业自消耗的应税商品,应当纳税。
5、从境外购进的土地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增值及利润,这些应税的财产也应缴纳资源税。
6、从下列事项中获得的财产,也应当缴纳资源税:出让、转让、抵押出让或者抵押转让物权、划拨、租赁使用土地、转让林权、转让收益权、转让产权等。
2023 02/27 16:0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改良折旧的有效期限? 23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