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用闲置资金购买境内居民企业公开发行的股票,2019年5月股票派发现金红利294136.45元,计入“投资收益”科目。请问该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里居民企业公开发行的股票是上市的还是非上市的?能从这句话判断出来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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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3 02/19 23:32
您好!针对收到的现金股利是无需缴纳增值税的,如果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分红,也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如果属于公开发行的股票,是可以判断为上市公司的
2023 02/19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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