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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给中华企业02产品,10000件,单价为100元,增值税率17%,款项原以预收30%,余款尚未收到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2/07 14:33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您所销售的中华企业02产品,共10000件,单价为100元,增值税率17%,款项原以预收30%,余款尚未收到。经计算,您应收取销售款共计1170000元,其中预收341000元,尚应收款830000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指企业从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通过向消费者收取的税款来缴纳的税种,也称销售税。销售款项中,增值税属于企业缴纳的税款,一般需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自行计算销售款项中需要收取增值税的金额。 应用案例:假设一家企业出售了一批产品,总数量为10000件,单价为100元,增值税率为17%,其中已经预收30000元。经计算,该企业应收取销售款共计1170000元,其中预收341000元,尚应收款830000元。
2023 02/0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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