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这个政策如何账务处理,怎么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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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2/07 13:15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可以在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对于这类设备,账务处理应当适用现金流方法,计提入本年“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折旧”、“其他专项抵扣税前折旧”或“投入使用前税前折旧”等项目,按照当年月累计折旧、季累计折旧或者年累计折旧的方法摊销折旧,按月报税时只计提当月折旧额,不计提损失或收益。研究表明,折旧的选择与企业的财务报表具有重要的关系,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财务报表的要求,选择最合适的折旧方法。拓展知识:折旧是指财务会计中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净值贬值的金额,表示折旧计算时所折算的剩余使用期间价值。
2023 02/0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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