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暂估10万,22年汇算前成本未能找回来,22年冲销10万,请问税款10 万应该交税在21年还是22年,冲销之后账务处理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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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2/06 14: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有关企业收入中没有清算的支出,应当在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所以,您21年暂估支出10万元,汇算前成本10万元未能找回,应在21年当期税款中减免10万元,不交税;22年冲销10万元,应在22年当期税款中减免10万元。
账务处理方面,您21年当期应计算税负时,暂估的10万元应纳税所得减免;22年当期利润表中冲销的成本应收回10万元,并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免10万元税款。
拓展:企业收入中处理具有抵减作用的支出,税法规定要按成本计提原则执行,即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支出应当在当期反映,在今年的收入中抵减今年的支出,以减少当期的税金负担。
2023 02/06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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