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微企业留底退税,要满足这个条件不,,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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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2/05 15:10
小微企业留底退税,指的是由国家减税降费措施,特别是2018年度实施的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将上一年度累计税负增量留下的部分税款,按一定比例作为税收减免,直接减免户口应交发生在本年度的税款。要满足小微企业留底退税的条件,应该从自2019年4月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累计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示例:一家营业额稳定量税额均为10万元,在2019年4-9月累计增量留抵税额为60万,超过第六个月50万限定,这样就可以满足小微企业留底退税的条件了。
2023 02/0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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