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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2019年4月将市内私有住房出租,租期1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500元,当年6月发生出租房维修费2200元(已按税法规定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要求:计算当年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2/04 09:10
李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张某在2019年4月将市内私有住房出租,租期1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500元,当年6月发生出租房维修费2200元(已按税法规定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税法规定,张某需要计算自己的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张某需要根据其所得租金收入以及出租房维修费扣除,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首先,张某需要统计自己全年的总收入,即租金收入2500元乘以12个月,加上维修费2200元,得出年总收入为:2500*12+2200=33200元。 其次,根据税法规定,张某可以在其全年收入中扣除一定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住房租金、继续教育、子女教育等。假设张某在全年共享受了6000元的住房租金费用扣除,则张某可以从原总收入中减去6000元,得出净收入为33200-6000=27200元。 最后,按照当年财政部发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张某在27200元的收入范围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具体缴纳的税额为:20%*27200=5440元。 拓展知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自2019年1月起,所得额低于36000元的,税率仍为3%;36000元至144000元的,税率为10%;144000元至300000元的,税率为20%;300000元至420000元的,税率为25%;420000元至660000元的,税率为30%;660000元至1000000元的,税率为35%;超过1000000元的,税率为45%。
2023 02/0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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