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备注那个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可以删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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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2/04 08:51
发票备注中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是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按照规范由支付方依法预扣的,不能删除。根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应纳税款凭证(包括发票和其他税务机关认可的凭证)上标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的字样,并在报税计算表中体现。因此,要求发票备注不可删除。
2023 02/04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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