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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支付的“工程项目的意外伤害保险”,计入到“合同履约成本-间接费用”,还要不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2/04 03:19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支付的“工程项目的意外伤害保险”,应该计入到“合同履约成本-间接费用”中。这是较为常见的会计政策,它表明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即使不能防止工程灾难发生,也将尽可能减少其给企业带来的可能损失。另外,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不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因为职工薪酬应当是按月支付的,而意外伤害保险是一次性支付的。 例如,一家建筑公司在完成了一个大型工程项目时,为了减少风险,需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来保护其人员和财产。因此,这笔费用应该记入“合同履约成本-间接费用”,以作为该项工程的一部分,以减少工程失败所带来的可能损失。而不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因为职工薪酬是月度支出,而意外伤害保险是一次性支付。
2023 02/04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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