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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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2/03 20:46
一般来说,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有:
1、禁止以零税率征税的商品和服务;
2、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入;
3、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服务;
4、期货业及其服务;
5、收入经营者因从事矿产资源经营而产生的销售收入;
6、排除了税收优惠,且税收税率不超过2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收入;
7、收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安排的股利、利息收入;
8、与税务机关签订流转纳税协议的收入;
9、间接税收优惠收入;
10、货物购销合同中价款金额低于合同订立时市场价格的收入;
11、收入经营者因提供被划分的非接受服务的部分支付的价款;
12、对收入经营者自制、自产的货物销售的收入;
13、收入经营者从有关商品的销售交易中获得的代理、费用收入。
以上就是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一般性情况。例如,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收入,如果经济主体享受了税收优惠,且税收税率不超过20%,这类收入就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23 02/0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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