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湖南兴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商品委托代销合同,2019年6月5日将100台红星牌收录机委托人民商厦代销,其购进单价为500元,销售单价为54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合同规定,每个月末结算一次货款。6月30日,收到人民商厦交来代销清单(清单列明本月已经售出50台代销的红星牌收录机)和转账支票一张,金额30510元,支票已存入银行,当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人民商厦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我也不知道是委托还是受托,都做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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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3:03
首先,根据湖南兴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商品委托代销合同,公司委托人民商厦代销红星牌收录机,购进单价为500元,销售单价为540元,增值税税率为13%。
会计分录如下:
1. 应收账款: 30510.00
应收账款—人民商厦 30510.00
2. 商品采购: 50000.00
商品采购 50000.00
3. 库存商品: 50000.00
库存商品 50000.00
4. 收入类科目: 27000.00
销售收入 27000.00
5. 应交税金: 3900.00
应交增值税 3900.00
举个例子来说,比如6月5日,湖南兴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500元/台的单价,将100台红星牌收录机委托人民商厦代销,则会计分录如下:
1. 商品采购:50000.00
商品采购 50000.00
2.库存商品: 50000.00
库存商品 50000.00
3. 6月30日,收到人民商厦交来代销清单,支票一张,共30510元
应收账款—人民商厦 30510.00
销售收入 27000.00
应交增值税 3900.00
总之,根据上述资料可以编制成以上的会计分录。
2023 02/03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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