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器箱柜厂系增值税般纳税人,7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1700元,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并部分投入使用。在购货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2725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运费2500元,增值税颜为225元。
(2)购进包装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元,增值税额为520元。月末,该批包装物尚未运达企业。
(3)销售甲种电缆箱柜300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150000元。
(4)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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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0:10
根据以上业务,该企业应交纳增值税总金额13100元,具体分为:购进原材料11700元+购进包装物520元+销售甲种电缆箱柜980元。由于购进包装物月末尚未运达企业,故在本期只需缴纳相应的增值税额520元,剩余税款可以在下期继续累计结算。
拓展知识:如果某企业想要获得增值税减免,可以通过申请减免税额和申请减免税率两种增值税减免形式来实现。
2023 02/0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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