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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新年好:请问一个公司专门购买旧编织袋再加工成颗粒销售,属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吗?可以享受国家增值税先征后返的政策吗?麻烦老师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2/03 00:27
杨家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40号公告规定,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故贵公司属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纳税人从事40号公告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40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适用免税政策的,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为依法依规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自然人,应取得销售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及收购方内部凭证,或者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纳税人从境外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从销售方取得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纳税人应当取得上述发票或凭证而未取得的,该部分再生资源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适用40号公告的即征即退规定。
2023 02/03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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