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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的,押金应于逾期时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题C选项,啤酒从量计征,收取包装物押金不是不并入销售额中吗?他是从量。
84785038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9:02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2023 02/02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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