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7月份离职,7月14日办理了社保停保,8月开始也没再申报工资了,但是没注意苏州7月1日社保跟医保分开了,11月29日才把医保停了,对税务上有影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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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5:02
由于7月1日苏州社保和医保分开,所以实际上当一名员工7月份离职的时候,社保停保的时候应该是7月14日办理社保停保,8月份开始也没再申报工资了,但是11月29日才把医保停了。这样会给税务上带来影响。
在离职后,未主动办理医保及其他社会保险停保手续时,且入参社保经办机构仍有社保缴费记录时,可能会给当年税收的申报带来一定的影响。因为离职员工一般不会再申报工资,可是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可能会出现在税收当月,税务会根据社保缴费记录,综合给员工计算应纳税额,这样就会影响其当年应纳税额的准确性。
简而言之,为了避免出现纳税异常,员工在离职时,应主动办理社会保险停保。一般情况下,员工可在离职当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服务,或向公司索取复印离职后的社会保险停保清单,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该清单以便办理社保停保服务。
2023 02/0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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