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总部A公司在北京有一个办公室,现在在北京又新设了一个企业B公司,新设的企业B与原来总部的A共用了一个办公地址,新设的企业B与总部A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可以为0吗,有没有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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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2:13
合同租金为0的情况下,对于税务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合同租金为0,是否会招致相关税务风险,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二、如果两个公司是独立的,则交易应该具有真实性,不得只是形式性的;三、合同应该有证据作为支撑;四、要考虑租金的合理性;五、是否存在隐性收入。此外,对于税务形式,也要遵循相关的税务管理要求,例如发票、报表等,以保障税务合规。
2023 02/02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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