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为什么是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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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2/01 15:17
债务承担是指在民法中,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可由他人全部或部分担任责任,完成债务的履行。由于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所以债务承担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三个基本特征:首先,只有当双方按照约定条件履行完全,即可激活约定效力;其次,按照约定内容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时,容易引起纠纷;最后,效力受双方约定影响更大。
拓展知识:债务承担的形式有三种:受让、担保和代位求偿权。其中,受让是指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已发生债权,采取买卖或者其他形式进行承担;担保则是指债务承担人出面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代位求偿权是指债务承担人将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代替债权人行使。
2023 02/0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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