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向乙公司销售货物获得含税收入300万元,交给A运输公司运输,代垫运输费用1.5万元,运费发票已转交给乙公司。另提供物流运输取得含税收入40万元、提供仓储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5万元。怎么计算销项税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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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2/01 11:01
答: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向乙公司销售货物获得含税收入300万元,代垫运输费用1.5万元,运费发票已转交给乙公司,另提供物流运输取得含税收入40万元、提供仓储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5万元,甲公司应发生销售额为:300万+40万+15万=355万元,销项税额=355万元×6%=21.30万元。
例子:若2021年7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货物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代垫运输费用2万元,提供物流运输取得含税收入50万元,提供仓储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0万元,则甲公司应发生销售额为:200万 +50万+20万=270万元,销项税额=270万元×6%=16.20万元。
拓展知识:销项税额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额,它是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中产生有形经济利益时,应当缴纳的税金。在把货物或者劳务出售给客户后,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法收取相应税款,这种税款就是销项税额。
2023 02/0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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